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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汇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:银行办理代客业务时,没尽到真实性审核义务,存在违反外汇账户、国际收支申报、资本金和个人结售汇管理规定的情况;在办理自身外汇业务时,违反外债、结售汇综合头寸和资产本外币转换等规定。
还有部分银行综合头寸持续低位运行、外汇贷款超常规增长、套利型贸易融资产品增加的情况也属于外汇违规行为。
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团体或者个人,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,将原本应该售给国家的外汇,私自转移、转让、买卖、存放境外,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、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,这些都属于逃汇行为归于外汇违规行为。
个人逃汇则多涉及地下钱庄,很多人通过地下钱庄操作“灰色资金”的流入和流出,达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,因此地下钱庄也一直是央行、外汇管理局打击的重点。除了地下钱庄,分拆逃汇也是常见的转移资产的手段也归于外汇违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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